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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房養老明年試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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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"以房養老"近日再次引發社會廣泛關註和熱議。日前,國務院對外發佈《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幹意見》,明確提出,我國將試點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。這是我國政府部門首次鼓勵"以房養老"的模式。

  事實上不少地方早已開始瞭"以房養老"的民間探索,但由於社會觀念等障礙,此前的試水效果不佳。對於當前老百姓和金融機構都不能放心嘗試的情況,有評論人士認為,推動"以房養老"的重點與難點在於消除公眾和金融機構的種種憂慮,完善制度設計。

  首次鼓勵以房養老

  9月13日,國務院《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幹意見》(下稱 《意見》)公佈澎湖小額借款

  《意見》在土地供應政策、稅費政策、體制改革等方面均有所突破,並極力支持社會民間資本來開辦養老機構。更值得註意的是,《意見》還明確提出,作為金融養老、以房養老的方式之一,我國將試點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。消息一出便引發各界關註。

  "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",這種模式又稱為"以房養老",即老人把已經付清貸款的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,金融機構通過數據統計和精算,綜合考慮房主的年齡、預期壽命、房產若幹年後的價值等因素,定期發放給房主一定數額養老金,房主去世後,房產歸金融機構所有。

  對此,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孟曉蘇認為,這種發源於美國上世紀80年代的養老模式,我們可以借鑒。中國人民大學老年學研究所所長杜鵬14日也表示,該政策是在以往基礎上的進一步提升。孟曉蘇說,此前有些地方開展過小范圍的房屋抵押養老試點工作,這次是在國傢層面上支持,在住房反向抵押養老方面明確瞭相關政策,健全瞭管理措施。

  對於相關細則,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負責人表示,關於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等問題,將由保監會牽頭,會同民政部等部門,預計將在明年一季度出臺試點的具體措施。

  多地已經自發嘗試

  此次《意見》的發佈不但是政府部門首次鼓勵"以房養老"的模式,也是我國首次明確提出"以房養老"模式的時間表。但"以房養老"並不是個新概念。事實上,北京、南京、上海、吉林等多個城市的部分金融機構已經自發進行過嘗試。

  在北京,通過"租房置換",房屋產權不變更,出租者最終通過租金入住養老院;在南京等地,一些老年公寓要求有60平米以上的產權房,超過60歲以上的孤殘老人把房產抵押給養老機構,自己免費入住老年公寓,去世以後房屋的產權歸養老機構;上海則曾推出老人可將產權房賣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,一次性收取房款,房屋再由中心返租給老人。

  還有的城市推出 "養老按揭"。2012年吉林省政府出臺的《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》中就指出,吉林省將嘗試"以房養老"的融資模式,利用老年人已有住房資源,將房屋作價並抵押給銀行、保險(放心保)公司等金融機構,拓寬老年人養老的資金籌措渠道。

  多地的自發嘗試值得肯定,但嘗試的效果卻不盡如人意,不少地方的"以房養老"試水,不是擱淺,就是效果不佳。

  評論人士認為,此次國務院《意見》的公佈意味著"以房養老"這一模式將從民間探索上升到國傢推動,制度設計、政策保障都不可同日而語,效果著實值得期待。

  制度設計尚需完善

  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,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將突破2億;2025年,這個數字會突破3億。 "如何養老"將是每一個普通中國人都要思考和擔心的問題。

  "以房養老"模式有利於減輕政府、社會、老人及其子女的養老負擔,還能有效盤活房屋資源,可謂"一舉多得",但不可否認的是,在當下的社會和國情下,這種模式要想順利實施,還需邁過幾道坎。

  一方面是很多老年人及其子女不願意接受"以房養老"模式。這既是因為傳統的養老觀念一時難以轉變,也是因為過去個別金融機構設計的"以房養老"模式欠合理,不能獲得老年人的信任。

  另一方面,金融機構也不敢放手試水。房價有下跌風險,抵押物會縮水;我國土地使用權最多隻有70年,到時政府或將土地收回;產權不清晰,老人去世後,子女或糾纏等一系列顧慮,都在困擾著金融機構。

  對於當前老百姓和金融機構都不能放心嘗試的情況,有評論人士認為,推動"以房養老"的重點與難點在於消除公眾和金融機構的種種憂慮。

  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楊團也表示,"以房養老"涉及房地產、金融、保險、社保及行政管理多個領域,目前在我國還是新生事物,這一業務模式的成熟、完善,既需要各地的先行先試積累經驗,也需要從國傢層面進行系統、細致的制度設計。







新聞來源http://sy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3-09-17/07502419529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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